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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市场价6元,拍卖信息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该拍卖预告很快吸引了部分网友关注,不少人惊讶于法院拍卖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

9月23日下午,三湘都市报记者留意到,该场拍卖已经撤销。阿里拍卖网平台显示: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

在湖南,湖南也有小额法拍品,2元2个的计算器,4元的老年手机,起拍价1元的茶杯57人次竞价购买,最终以2.9元成交。

“有的人抱着‘捡漏’的心态,认为法拍的物品性价比高,但司法拍卖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之说,竞拍成功就视为买卖合同成立,认可拍卖风险。如果悔拍,需要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贺靖提醒。

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编:沈丽萍

审核:张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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