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法之名》中,万海是个悲情指数拉满的角色。他出身底层、白手起家,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和不懈的奋斗,终于实现了草根逆袭的神话。

大半生的奋斗,一辈子的打拼,让万海成了东平市的风云人物。
只是,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万海的事业蒸蒸日上,万氏集团勃勃生机,正在他志得意满的时候,危险也在悄然临近。
三年前,万海被王彧等人举报,诬陷为黑社会组织。此后的三年里,事情虽然几经波折,但最终随着案件的宣判,黑社会的帽子结结实实地扣在了万海的头上。
万海蒙冤入狱,从表面上看,幕后的黑手是天龙集团的陈胜龙。但万氏集团与天龙集团,生意场没有来往,业务上没有交集,犯不着下这样的死手。

真正的幕后主使,是陈胜龙的老师——禹天成。
不是冤家不聚头。二十年前,禹天成与万海都是东平当地的矿主,两人的矿山紧邻,又吃的是同一碗饭,因此同行就变成了冤家。
郭德纲说过,拍电影的盼着能得奖,说相声的盼着死同行。对于做生意的而言,往往都盼着赚大钱。
禹天成与万海,本来就是同行,两家的矿山又相邻,因此两人都视对方为仇敌。禹老师做梦都想着能把万海的矿抢过来才好。

只是,彼时的万海,春风得意、势头正盛,禹天成想要上演蛇吞象式的并购,无异于痴人说梦。毕竟,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技巧的作用约等于零。
一场意外的交通肇事案,改写了禹天成与万海的命运。
15年前的某一天晚上,酒后飙车、超速行驶的江远在斑马线上撞死了行人。意外从天而降、车祸事发突然,一脸懵逼的江大公子酒劲醒了一半,看着惨烈的事故,他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禹天成当机立断,决定为江远顶罪。最终,王大有与陈胜龙打晕了老师,陈胜龙独自扛下了一切,让江远逃过了一场牢狱之灾。
禹天成是个商人,所有的决定都是计算利弊得失之后的结果。他之所以愿意主动顶罪、替人受过,是因为江远特殊的身份——江公子的父亲,正是时任东平当地政法委(书)记的江旭东。
这场意外,让江家父子欠了禹天成一个天大的人情,而老谋深算的禹老师也从此拿到了江旭东的把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学生陈胜龙替江远蹲了一年的大牢,禹天成的这笔投资,必然要获得相应的收益。

于是,陈胜龙出狱后,在禹天成的策划下,一场惊天阴谋就此诞生。
禹天成的目标是自己的老同行万海。按照他的计划,既然正面刚不过万海,那就通过杀人抢矿的方式,把万家人的矿据为己有。
人不狠,站不稳。禹天成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对于人心的理解和操控远超一般人。杀万海、抢矿山——万海之所以敢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是因为他手里握着江旭东与江远这对王炸父子。
他的思路很明确,自己只管惹事,案发后找江旭东来平事。只要他杀了万海、抢了矿山,自然就能够做大做强、迈上巅峰。

于是,在陈胜龙出狱短短一年后,禹天成指使王大有、孙一虎持枪闯入万川矿业,枪杀三人、抢得巨款。但是,天生机警、反应迅速的万海却躲过一劫。
禹天成原以为杀死万海,就能一了百了、万事大吉。谁料,命硬的万海,阴差阳错下捡回了一条性命。至此,双方已经彻底明牌。
1·31枪击案发生后,在江旭东的干预下,孙飞、姜红军等人偷梁换柱,把孙一虎办成了主犯,保住了王大有的性命,而幕后的真凶禹天成更是毫发无伤、全身而退。
不过,作为案件的受害人,万海对这场枪击案的真相一清二楚。禹天成犯下大案,江旭东有意包庇,在这样的情形下,万海也只能以息事宁人为条件,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万海是个聪明人,在遭遇了生死攸关的惊魂时刻之后,他知道自己已经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不败之地。
偷鸡不成蚀把米。事已至此,禹天成只能忍气吞声、保全性命。于是,在江旭东的主持下,禹天成把自己的矿无偿转给了万海,并从此退出东平、远遁他乡。
从此,东平没有了禹天成,但江湖却依然处处有禹天成的影子。
不甘心失败的禹天成,暗中命令陈胜龙在东平留了下来。在老师的一手扶持下,天龙集团在东平从无到有、落地生根,渐渐地成长为当地的明星企业。
直到四年前,禹天成当年的矿里发现了铜镍,他终于决定炮制冤案、打倒万海,他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在13年前,万海亲眼目睹了江旭东、谢鸿飞、孙飞等人为禹天成站台背书、帮忙撑腰,他深知对手的保护伞有多强,所以才会面对郑雅萍的询问躲躲闪闪、支支吾吾。
与万海一样,乔振兴也是无辜被害的苦命人。他在调查万海案的过程中,发现了当年错办1·31枪击案的事实。正是因为他无意间接近了尘封的真相,所以才会被陈胜龙杀人灭口。
禹天成,步步为营;江旭东,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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