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湖南钟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株洲市公安局干部易某某驾车肇事致他2岁儿子死亡,妻子受伤住院。钟先生称,事发路段施工未设置明显警示牌。

钟先生:4月11日下午五点,我老婆带着小孩在小区门口,正打算回家做晚饭。小区门口一个施工的地方,一个还没交付的公共道路,经过那个马路的时候,对方易某某把我老婆儿子给撞了。当时是工作日的时间,还没到下班时间。我老婆到目前为止还没出院,27日还要做一个手术。孩子还在殡仪馆。
钟先生称肇事者易某某系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事发后,易某某暂时垫付了妻子在医院的治疗费用。
钟先生表示易某某的驾驶证已过期,车辆有违法行为未处理且逾期未检验。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易某某和施工方负同等责任,钟先生的妻儿负次要责任。

天元区交警大队知情人告诉记者,初查易某某系买家具返程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对易某某的驾驶证逾期和车辆未检验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株洲市公安局已介入处理,同时要求易某某积极配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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