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默,27岁,生长在南方一座烟雨朦胧的小城。父亲在我高二那年因病离世,母亲独自经营着一家小裁缝铺,用一台老旧缝纫机织补着我们的生活。巷尾豆腐坊家的女儿苏雨桐,是我青梅竹马的恋人。我们曾在老梧桐树下分食同一根冰棍,她总把奶油舔得干干净净,再将木棍塞进我嘴里,笑眼弯弯:“陈默,以后你赚钱养我啊。”
大学四年,我在邻省念计算机专业,课余时间做家教、送外卖,把每一笔收入都记在小本子上——给雨桐买她喜欢的银镯子、攒钱给家里换台新缝纫机。她留在本地读护理专科,每个周末都会坐两小时公交来看我,怀里揣着自己烤的饼干,虽然常常烤焦,却甜得让我眼眶发酸。
毕业后我毅然返乡,在电脑城找了份工作。工作满两年时,我用积蓄加上母亲的养老钱,把家里的老房子翻新了一遍。雨桐妈第一次提彩礼时,开口要6万,我拍着胸脯应下:“阿姨放心,我一定让雨桐风风光光嫁过来。”那时我银行卡里有15万,想着再攒半年,办婚礼绰绰有余。
变故发生在领证前一周。雨桐把我叫到她家,她妈端着茶盏开口:“小陈啊,雨桐表姐出嫁时男方给了30万礼金,咱们家不能丢这个面子。”我握着茶杯的手猛地一抖,滚烫的茶水溅在虎口,疼得发麻。雨桐低头盯着脚尖,轻声说:“我爸妈说,这是考验你对我的真心。”
我盯着她新买的珍珠耳钉——那是我上个月咬咬牙送她的生日礼物,突然觉得陌生。我家所有积蓄加起来刚够装修和婚礼开销,30万礼金如同天文数字。母亲得知后,偷偷翻出压箱底的金镯子,那是父亲留下的唯一遗物:“拿去典当行换点钱吧。”我攥着镯子冲进雨里,在巷口摔得膝盖渗血,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退婚那天,雨桐没接我电话。我把装修一半的房子低价转卖,带着母亲的血汗钱逃离了这座城。在上海的第一年,我睡过公司仓库,啃过便利店过期饭团,却在深夜自学编程时,总想起雨桐说过“你敲代码的样子好帅”。后来进了大厂,薪资翻了三倍,我在陆家嘴写字楼里给母亲买了全自动缝纫机,却再没收到过雨桐的消息。
春节带现女友沈棠回家时,母亲包饺子的手都在抖。沈棠是上海本地人,第一次见面就给母亲买了羊绒围巾,陪她逛早市时用方言讨价还价,像亲闺女一样。饭桌上母亲叹气:“雨桐那丫头,上个月离婚了。”
原来雨桐嫁了个开建材厂的老板,比她大12岁,带着个5岁的儿子。男方家给了30万礼金,却让她签下“三年内不准要孩子”的协议。她每天凌晨五点起来熬粥,接送继子上下学,稍有差错就被婆婆指着鼻子骂“花钱买来的摆设”。有次她烫了碗汤,老公随手抄起烟灰缸砸在她头上,鲜血滴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换来的却是一句“矫情”。
离婚时,男方家要求退还礼金,雨桐爸妈把老房子卖了才凑够数。如今她在菜市场帮人杀鱼,见人就躲,曾经那双涂着玫瑰色指甲油的手,如今布满鱼鳞和刀疤。
母亲说这些时,沈棠轻轻握住我的手。初二那天,我在超市遇见雨桐,她穿着褪色的围裙,头发胡乱扎成马尾,正在整理货架上的打折牛奶。她抬头看见我,手指猛地攥住一盒酸奶,包装纸在掌心发出簌簌的响。
“听说你要结婚了?”她声音沙哑,目光落在我无名指的戒指上。我点点头,想说“祝你幸福”,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突然笑了,笑得眼泪都掉下来:“陈默,当年我妈收了表姐夫的好处,非说30万是‘行情价’……其实我早该知道,真心哪是用钱买的。”
我看着她转身走进人群,想起十七岁那年暴雨突至,我们挤在裁缝铺的屋檐下,她把校服顶在头上,冲我喊:“陈默,快跑啊!”那时我们踩着水花狂奔,以为能这样跑到永远。
后来我和沈棠的婚礼上,岳母只字未提礼金,却陪嫁了一套市中心的学区房。沈棠说:“我妈说,真正的嫁妆是女儿的眼光,而你值得。”当女儿出生那天,我看着襁褓里皱巴巴的小脸,忽然明白:有些错过,其实是命运的馈赠;有些遗憾,终将在更辽阔的天地里,长成新的圆满。
做父母的,面子固然重要,但儿女的幸福更重要,可别为了要彩礼、充门面,而毁掉女儿的终生幸福。评论区的各位,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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