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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民企告政府部门“设局”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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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芳杰
一起涉及伪造政府公章、检测报告造假、巨额资金去向不明的国有资产拍卖事件,连日来引发社会关注。据大象新闻,淄博民营企业家宋春燕称,其在参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河底料拍卖项目后,疑似遭遇连环骗局,2000余万元投资血本无归,反陷入法律与债务困境。
拍卖项目 图据大象新闻
2022年3月,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挂出88万吨河底料处置项目,起拍价3100.3万元。当地民营企业家宋春燕经中间人介绍,与该区财政局全资控股的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作,垫付2000万元拍卖款,计划中标后加价转卖获利。但在首次拍卖后,项目被以“土地性质不符”为由撤销,二次拍卖标的物缩至62.98万吨,由财政局另一子公司中标。待宋春燕进场后发现,砂石实际为淤泥和石块,质量检测不达标,无法销售。
图据大象新闻
此后,在政府依法公开的拍卖依据文件中,有2份的公章被鉴定为伪造,1份与拍卖无关。而核算出第二次拍卖底价的山东省地矿局801大队则否认参与编制拍卖《处置方案》。宋春燕的维权之路更是处处充满荒诞。目前,宋春燕根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条规定“第三人欺诈可追责”,起诉王小谦、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等16名被告,案件由淄博中院受理。
对此,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路维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太冤了,属于是‘顶雷背锅’的。”当时是博山区财政局要拍卖这个项目,因为自然资源局是行业主管部门,所以就找到了区自然资源局出面组织、委托拍卖。该局仅仅“过了一道手”。
淄博市有着“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称号,而如此荒诞的国资拍卖造假事件,则撕开了地方政商关系的复杂面纱。民企被“蒸发”的2000万元,如鲠在喉,不仅暴露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系统性漏洞,更折射出基层权力监督的失序与民营资本保护的困境。
复盘拍卖过程,据宋春燕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主管部门设置竞争壁垒,提前向民企透露“中标方必为财政局全资公司”,已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而两次拍卖均为财政局子公司接盘,形成了“国资内循环”的“内定拍卖”。
让陷入困顿的民营企业家艰难“抓鬼”,与中央强调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背道而驰。宋春燕维权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涉及面广,可能会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且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当地政府公信力,当地纪检等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厘清事实,将真相公之于众,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及时查处,相关部门不能总以“拖”为挡箭牌,回避问题,糊弄了事。若此类事件得不到严肃处理,将严重削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权威性,更对当地的市场信心,带来深层次打击。
对于公章伪造的漏洞,应建立“穿透式监管”机制,要求政府部门上传文件审批日志至区块链存证平台,实现“谁盖章、谁负责”的终身追溯。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链”模式,就将文件真实性验证权交给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对于政府工程、国有资产项目也应引入纪检监察机关前置审查,对频繁参与政府项目的关联企业,应建立廉洁档案。
“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是招商引资的口号,而是需要重塑市场真正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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