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河北,开收割机的闫女士一阵后怕,她在给农民收割小麦的时候,竟然发现麦田里放着两个“凶器”。一块铁板,铁板上竖着两根20多公分的钢筋,焊的贼死,更要命的是钢筋头被斜着削了一块,锋锐无比!闫女士说:“如果车胎被砸了,这一天又是白干!”
据报道,闫女士开着一辆收割机,正如火如荼的给农民抢收小麦,忙的连饭都不顾不上吃。
在割到田地中间的时候,闫女士发现麦田中间放着两块焊着锋利钢筋的铁板,顿时被吓了一跳。
她赶紧停下收割机,仔细看了看,吓出了一身冷汗。一检查,收割机的护刀器和刀坏了点,幸好没有大碍。
“如果轮胎被扎的话,这一天的活又是白干!”闫女士越想越生气。
通过视频来看,铁板是刚焊了没几天,非常新,如果时间长的话,铁板和钢筋必然会生锈!
可想而知,正逢农忙时节,是收割机正好的时候,农民着急收麦子,不可能往自家地里放,否则不耽误自家的事吗?
那会是谁放的呢?仔细分析的话,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开收割机的同行,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损人不利己,吃相太难看,即便再竞争也不至于下如此的黑手。
另外一种可能是附近维修收割机的店铺,你想啊,轮胎扎了也好,护刀器坏了也罢,只要一维修,必然会挣一大笔钱。
无论是谁,想到这里都会生气,一来会损害收割机,二来会耽误农民的麦收,岂能不让人恶心。
这从法律上如何来看呢?
《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个放铁板的人,选择在麦收的时候这么做,其主观上是想损害收割机,虽然没有造成直接损失,但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
如果造成损失的话,一般情况下,5000元就能立案,50000元构成数额巨大,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本次事故中,即便数额上达不到,但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3。
可以说,但就往麦地里放铁板,足够拘留的了!
虽然闫女士也报了警,但如果麦地没有监控的话,很难找到放钢筋的人,只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就此事来看,也给收割机的人提了个醒,一定多注意,多观察,避免受到损失。
有个网友的建议非常好,在收割机的前面装上探测金属的东西,这样就能提前排除风险,这就有赖于科技的进步了!
#割麦子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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