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封建社会时期,苦的有两类人,一类是女人,一类就是穷人。我们先来说说女人,在封建社会时期,女人的地位普遍都是比较卑微的。除非是那些出身于帝王将相家或者是嫁给帝王将相家的女人,其他的女人一般都是过着普通的生活,甚至是苦不堪言的日子。 对于她们来说,她们在出嫁之前。被“深锁在”闺房之中,平常除了学习一些三纲五常的知识之外。还要被要求着学习一些女红等针线活,以期日后嫁人了就能给夫家缝缝补补,起到一种持家节俭的效果。 等到她们嫁人之后,她们就要被要求着“从一而终”,不能改嫁。平常不仅要孝顺公婆,而且还要伺候好丈夫。要是丈夫死了,她们就只能守寡,而后要听从儿子的话。显然她们这样活着就是一种憋屈,这就是时代的不行。

接着,我们先来看看穷人,在封建社会时期的穷人。他们由于没有什么身份地位,而且也没有什么好的营生。所以他们只能成了社会底层人士,不管在哪里,都会受尽了人们的白眼。因此他们在生活中也有诸多的不顺利,别的就不说,就说说他们的婚姻吧。 正是因为他们穷,所以他们也就很难从正式的渠道上获取婚姻的满足。那么他们就不能娶妻生子,孤独终老一生,在历史中白走一遭了吗?其实不然,封建社会时期的统治者还是有着智慧的。

今天呢,小编就以清朝穷人为例来给大家说说封建社会时期的穷人,他们就是是靠什么来娶妻生子的,而这种婚姻制度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朽。清朝的这种婚姻制度就是“典妻”,所谓“典妻”,就是人类买卖婚姻的一种,它和娼妓制度一样,都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姓氏。 它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时期,由于当时的战争比较频繁,大量的女子没办法单独生活。所以社会就出现了卖妻买妻的现象,而统治者刚开始的时候也进行打击。可是这种做法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因此统治者最后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放任的态度对待。而时间一久,典妻制度就形成了。

不过“典妻”并不是终身制的,而是一种临时的婚姻方式。它一般是以3-5年为一个周期,这主要就是买妻者是穷人,他们付不起更多的费用。而且在3-5年的时间里,穷人家就能抚养出一个小孩子来,这样他们就能达到了传宗接代的目的。而后等到孩子断奶之后,他们就会把妻子给转手给了他人,让她继续为下一个买家传宗接代。 而“典妻”制度虽然是一宗临时性的政策,不过它也很讲究仪式的,一般也要经过媒婆说媒、订婚、下聘礼、办酒席等环节。而在典妻的过程中,买卖双方会签订一个契约,并在契约上写明典妻的时间、租价以及先前的婚姻状况等。

而租价则根据被卖女子的年龄大小、典妻时间的长短衡量。一般妇女年龄越小、典妻时间越长,典妻的费用自然就会越高。而对于承典人来说,他们一般都会把对典妻的要求写到契约当中。比如他们要求典妻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能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看望自己的孩子。 如此看来,典妻其实就是已经被卖了,所以她们就没有自由之说了。而对于被典的女子来说,他们自从契约生效之日起,就要成为别的男人玩弄的对象,不仅给他们生儿育女,而且还要与自己原来的骨肉分离,不得不说这就是一种恶习。

而典妻现象的存在,其实就是中国婚姻制度的一个毒瘤。在清军入关的时候,他们大量抢夺他人妇女,因此民间买卖妻女之风兴盛。也就是这个时候,“典妻”现象达到了“全盛”的局面。直到民国的时候,这种局面才开始转衰,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典妻现象才被取消。 对于封建社会来说,这就是封建社会的腐朽,好在现在已经没有了。这就是时代的一种发展,就是文明的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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