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转自:辽宁日报

□苏妮娜

上半年,观众盛情期待的几部大IP、大制作影视剧纷纷遭遇滑铁卢,形成一种期待越高、失望越大的落差。笔者认为,热门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除了以流量博票房或收视率外,还有文字转化为影像的即视感和人物、细节刻画的视觉享受,应该宽容对待。笔者以《长安的荔枝》为例,浅谈几点看法。

其一,从受众来看,马伯庸的“粉丝”对比追剧观众,二者的重合度有多高?可以说,马伯庸是受读者青睐的年轻作家之一,但其“粉丝”中有多少是习惯于追长剧的观众呢?在跨媒体的改编中,读者“粉丝”与影视剧观众的感受决定了二者的数字未必是相加,搞不好是相减。在一个媒介融合时代,改编文学作品不难,难的是需要考虑用什么配方把不同接受方式的受众取向统一起来,结果用加法呈递增式计算。

其二,小说《长安的荔枝》有7万字,写了11天。对作者来说,这属于极为酣畅快速的创作。对读者来说,读起来也就几小时或几天,也是酣畅快意之事。但电视剧用了35集来呈现,即便是精细刻画也难免拖拉冗长,少了酣畅淋漓之感,有观众喊出“看来送荔枝这事也不是很急”这样的话也就不奇怪了。

其三,从内容上看,剧集将小说中小吏的“官场”置换成了“打工人”的职场,窄化了原文的主旨。原文说得很清晰——“上有所好,下必操劳折损涂炭”,这是对封建社会官场的鞭笞,而剧集改变了这一主旨,显然是为了迎合观众的胃口,反而弄巧成拙。

总之,从媒介迁移、丰富内容、主旨讨巧等方面来看,剧集《长安的荔枝》做了多方面的改编尝试,改编的效果虽然不及预期,但收视率也算不错。而且,笔者注意到,马伯庸作品改编持续升温中,有后来者居上趋势。我们期待文学作品影视化这一课题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期待能看到比文学作品更优秀的改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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