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20岁男子廖某某驾驶一辆特斯拉轿车,在闹市区限速40km/h的路段,两次将油门踩到底,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最终导致一家三口死亡,其中包括一名不满周岁的婴儿。

法庭宣布休庭后,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母亲处获悉,本案将择期宣判,庭上控辩双方争论比较激烈,争议焦点主要关于罪名问题,“廖某某方当庭表示只认交通肇事罪,不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家属介绍,检方出具的证词称,“女友多次哀求他慢点开,前面有人”,廖某某对此当庭辩称,“(天色)太晚了他看不见,不熟悉景德镇道路”,检方随即反驳。

庭审最后,廖某某当庭鞠躬敬礼向被害方致歉,家属表示不接受。

记者:赵雨萌

编辑:黄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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