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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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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贾哲 通讯员 杜静 济宁报道
4月16日,任城法院家事少年庭在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案件中,向离婚双方发出任城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将最有利于未成年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精神贯彻于案件中,并成功调结此案。
法官与当事人进行调解
该案件中,原告张某与被告付某育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人是未成年人,一直随张某生活,付某常年在外务工。夫妻双方虽然矛盾不断但都深爱着孩子,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长。经过分析,法官徐田梅和调解员王继梅一致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
《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徐田梅和王继梅从男女双方角度出发,结合本案案情,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引导双方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在两人的耐心沟通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离婚调解协议。同时,工作人员向双方发出任城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提示双方应尽的为人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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