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3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山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汪山泉利用担任果洛州副州长,格尔木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海西宁市委原副书记汪山泉被公诉

汪山泉 资料图

履新不到一年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汪山泉出生于1968年7月,青海民和人。1986年,他从青海省民和师范学校毕业后,曾在青海省民和县官亭中学任教。1989年8月,汪山泉进入青海教育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学习,1991年7月毕业后,在青海省民和县古鄯中学任教。

1996年8月,汪山泉进入青海省民和县政协办公室工作,2010年12月开始担任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2月,任青海省果洛州委常委,一个月后同时任果洛州副州长。

2018年起,汪山泉先后任青海省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市长,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格尔木市委书记等职。2022年4月,他任青海省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

据媒体公开报道,2023年8月,汪山泉已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后兼任市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2024年5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汪山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距离他履新还不到一年时间。

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

和“保姆式”服务

2024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汪山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汪山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修养,政绩观错位,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贪图享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和“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汪山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山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汪山泉作出逮捕决定。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24年12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警惕“保姆式”服务》,其中提到汪山泉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和“保姆式”服务。文中提到,“保姆式”服务花样繁多,渗入到党员干部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请客吃饭、安排旅游、借车借钱,到迎合兴趣爱好、接送孩子上学、陪同老人看病……这些行为表面上似乎是出于关心和善意,但实际上,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不断的情感渗透来获取党员领导干部的信任,一旦信任建立,便可能以此为跳板,进行更为隐蔽和复杂的利益交换。在长期“被服务”的过程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逐渐适应甚至开始追求这种生活,贪图奢靡享受,失守廉洁底线,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朱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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