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张爽)据中央气象台5月18日消息,18日至19日,华北中南部、黄淮中西部、江汉北部及陕西关中等地部分地区有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37℃。随着热浪来袭,全国多地也将从下月起开始进入“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标准集中在每月100元至300元。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关于高温津贴,目前各地发放标准不尽相同:首先,在发放标准上,以北京、浙江、广东等地为例,津贴按月发放,而像陕西、甘肃、云南等地,则按天发放;其次,在发放时间上,多数省份集中在6-9月发放高温津贴,而海南、广东、广西等地的发放时间则更长。

高温天分拣快递包裹的快递员。大河报图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林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解释:“由此可以看出,能否享受高温津贴,主要与工作环境的温度有关,而与工作性质、场所无直接关联。也就是说,只要是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的,即使是在室内上班也可以享有高温津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与防暑降温费的概念完全不同:符合条件高温津贴必须发放,且不得借故以实物、如饮料等代替发放,否则,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而防暑降温费则是福利的一种,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放,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发放。

“此外,高温津贴作为工资的一部分,职工的出勤率也会影响高温津贴的最终发放金额,如未提供劳动,就无法依规享有高温津贴。”赵晓林向记者补充。

据了解,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维权。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工会,也可拨打12345或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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