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高铁列车上醉酒滋事,并用灭火器砸击车门,目前已被北京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14日,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

在高铁列车上醉酒滋事,一男子到站后被带下车。

4月4日晚,由上海虹桥开往北京南的G150次列车运行至济南西,并准备启程前往北京南时,一名男子散发着酒气,在3号和4号车厢的连接处,取下列车上的灭火器砸击车门。周围旅客和列车乘务员见状上前劝阻,然而该男子不仅不听劝,还将灭火器扔向劝阻的旅客。随后,该男子被闻讯赶到的乘警和热心旅客联手控制。列车到达北京南站后,乘警将该男子移交给北京南站派出所处理。

经查,该男子叫肖某,38岁。经检测,当时肖某属醉酒状态,派出所决定先对肖某进行约束醒酒。根据调查, 当天下午,肖某在山东老家喝了半斤白酒后来到济南西站,准备乘坐高铁列车返回北京。当晚,济南西共有两趟列车前往北京南。当肖某走进G150次列车车厢后,才发现自己上错了车,再想下车时,车门已经关闭。

发现无法下车后,情急之下的肖某便拿起车门旁放置的一个灭火器砸击车门,企图砸开车门下车。事后,肖某对自己在列车上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表示愿意赔偿列车上被自己损坏的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规定,因涉嫌在列车上寻衅滋事,肖某受到北京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14日处罚,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

警方提示:旅客出行时要注意计算好出行时间,出行前更不要大量饮酒,防止过量饮酒丧失自控力,作出后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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