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某公司八年时间靠骗赚取利润26亿,背后的大股东变现20亿企图脱身!
这不是在拍金融电影,而是发生在我国的真实案例;在市场竞争中有人兢兢业业,有人投机取巧,原来买卖做到最后全凭良心这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奇信集团:外表光鲜内在腐朽
在房地产企业最景气的年头许多企业家都将赌注押在了房地产业务上,很多企业家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其中就有今天的“主角”叶家豪,他是深圳奇信建设集团的创始人,靠着房地产发家致富成为广东首富。
叶家豪能够成功并不全靠投机取巧,早年间他还只是一个建筑公司的总经理,他敏锐的捕捉到房地产企业发展前景好,于是辞去自己的工作也创办家公司想要搞房地产。
1995年,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空出世,其名字的背后代表着“奇在创新,信在守诺”。在叶家豪的一手经营下,公司稳定有序的发展着,并在当地小有名气;作为创始人的叶家豪还因此获得了包括“优秀企业家”等诸多荣誉,还登上过胡润富豪榜。
按照这个势头继续发展,奇信建设集团势必是未来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但是叶家豪的野心远不止如此,他认为公司上市的速度太慢了,想要尽快让公司完成上市申请。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想到一个计策:通过制造虚假订单、放大金额的工程、少算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利润;从12年到15年,叶家豪虚报利润高达10.26亿,成功利用这些虚假的数据让人们误以为该公司是一个潜力股,甚至蒙骗过证监会在15年年底顺利上市。
瞒天过海,变现脱身
虽然叶家豪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但他并没有就此收手,从15年上市成功后他仍继续使用之前财务造假的方式虚报利润17.84亿,这还不包括叶家豪发送的2亿债券,很难想象叶家豪如何将这一切做的这般完美。
不过,就算把账本改成盈利状态也无法改变奇信建设集团亏损的事实,对于叶家豪来说,奇信建设已经成为一个烫手的山芋,能够将其出兑变现才是最好的出路,所以他对外保持公司良好的发展状态,直到2020年被新余国资看上,双方最终以11亿交易,叶家豪才将股权让出。
一直以来奇信股份都是香饽饽的存在,如今突然协议转让了29.99%,如此低价就算亏本也要放弃了自己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公司实在太过反常,可惜并没有人发现奇信建设的问题,放在市场上反而是非常抢手的存在。
在交易的时候,新余国资并不晓得奇信建设已经摇摇欲坠,在新余国资接手之后也是变成亏损状态,为了让公司重新运转起来新余国资先后投资高达13亿,但很快他们发现公司之前的财务表都是造假的,才恍然大悟这是一场欺诈。
然而他们发现的已经太迟了,将之前购买股份和之后投资的钱加在一起,新余国资的损失高达24亿,而且这些钱大概率是回不来的,新余国资只能自认倒霉。
这件事情很快也吸引了证监会的注意,在经过侦查后他们发现奇信建设集团的股份累计八年造假,还将其造假的方式发布出来;考虑到奇信建设公司的资产为负数还对其进行退市风险警告,但受到影响最大的还是新余国资和那些被蒙蔽的劳动人民。
风波之后
鉴于这件事的问题比较严重,证监会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2023年1月叶家豪被调查,几个月之后奇信建设就被强制退市,同年八月判决书下来,奇信集团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万,原来的股东叶家豪被处以1400万罚金,终身禁止进入市场。
包括叶家豪几个儿子等其他涉事人员也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与警告,就连公司的中介机构也未能幸免,受到没收收入并处于罚款等处罚,这些处罚金额或许听起来很大,但对比叶家豪这些年坑蒙拐骗来的钱,还是太便宜他了。
而作为受蒙骗的受害者新余国资,他们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奇信索要贷款,想要尽力挽回损失,还有八千多名受蒙蔽的股民也积极追回财产,但看奇信集团现在的状态,机会还是十分渺茫的。
不过叶家豪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具体受到了什么处罚还尚不得知,不过相信法律一定会还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严惩恶人。
在这件事在互联网上发酵之后,许多网友都对此事议论纷纷,很多人都认为叶家豪的所作所为属于金融诈骗,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这样的情况都放任不管,那以后会不会有更多心术不正的人效仿进而造成更多的损失?
而且叶家豪变卖股份所得的现金也是违法所得,他坑蒙拐骗那么多无辜群众,应该将这些钱归还给那些无辜的人,同时相应事件也应该交给公安部门按照刑事案件的标准去判决,同时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还有一些网友对叶家豪这类人表达出极大的愤恨,认为对于这些投机取巧的资本家根本不需要手软,直接没收全部财产就好了,看他们还敢不敢再耍小动作。
当然大多数人还是比较理智的,在奇信建设集团出事后,有人提议彻查内幕,这样的公司有一个就有两个,直接将他们一窝端!哎,看来还是当代网友会支招,直接让坏人无处遁形。
结语
善恶到头终有报,任何人都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去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但凡动过歪心思那就终有一天会露出马脚,叶家豪和奇信集团就是最好的例子,希望其他企业能够引以为戒,坦荡做人做事,切勿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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