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8章72条,包括总则、殡葬设施、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事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修改:
(一)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
- 明确殡葬行业属性定位,把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保障公民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写入立法目的,将坚持公益惠民导向、完善殡葬公共服务、减轻群众负担等内容写入管理方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
- 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明确殡葬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国家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格位安葬、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公平可及。
- 保障殡葬设施建设运营。明确殡葬设施是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所必需的设施,包括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殡葬设施的运营单位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机构;要求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保障设施用地需求;明确农村可以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加强建设投入和统一管理。
(二)健全殡葬工作体制机制。
- 完善管理体制相关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明确民政部门主管职责,细化重点部门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职责。
- 发挥相关单位和组织宣传引导作用。明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殡葬行业发展。
- 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明确殡葬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进行监督。
(三)完善殡葬服务管理制度。
- 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提出建立完善各级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殡葬服务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纳入系统管理,从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接运遗体开始,将信息化嵌入殡葬服务管理中,提供便民殡葬服务。
- 完善殡仪服务基本规范。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太平间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明确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规定殡仪服务关键环节及无人认领遗体处理、遗体异地运输的基本要求。
- 完善安葬服务管理要求。明确骨灰堂、公墓提供格位、墓位要求,以及使用周期、续用手续办理方式;明确本条例实施前审批建设的骨灰堂、公墓管理规定,并对安放骨灰的场所及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等情形提出禁止性要求。
(四)明确殡葬改革方向路径。
- 明确新时代殡葬改革方向。把坚持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移风易俗导向,树立殡葬新风尚等内容写入立法目的和管理方针。
-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明确鼓励和引导骨灰、遗体生态安葬,结合实际划定生态安葬区域,可以为生态安葬者统一设置追思场所,具备条件的给予适当补贴;倡导骨灰格位安葬;规定公墓应当推行节地安葬,并严格限制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禁止建造豪华大墓等。
- 规范祭扫行为。明确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并对近年来兴起的网络祭扫平台进行规范。
(五)优化丧事活动管理措施。
- 完善群众治丧相关规定。坚持疏堵结合,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相关禁止性规定,提出引导群众在殡仪馆及其服务网点办理丧事活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员会可以利用适宜场地为辖区群众提供治丧便利。
- 填补殡葬中介管理制度空白。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殡葬中介及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纳入监管范围,统一实行备案,纳入信息系统和行业协会管理,建立白名单制度,明确违法情形及处罚措施。
-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明确禁止殡葬设施运营单位、丧葬用品经营主体以及从事殡葬中介及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并列明具体违法情形。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增加监督管理一章,要求建立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定期督导职责,列明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抽查检查、权益保护、年度报告等监管制度。在法律责任部分,针对建设运营殡葬设施、提供殡葬服务、从事殡葬中介、销售丧葬用品、办理丧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明确了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殡葬管理服务秩序。
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 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关于〈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b_binzang@mc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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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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