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3日电 信息披露违规,微创光电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北交所3日下发《关于给予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微创光电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年年报、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对2022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调减6851504.43元,调减比例为5.35%;对2023年三季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调减116264636.76元,调减比例为72.16%。

  北交所表示,微创光电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昀作为上市公司财务事项及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微创光电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规定。

  北交所决定:给予微创光电、陈军、王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微创光电主要从事以视频为核心的监控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含视频监控全线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城市智能交通、铁路、城市社会治安监控以及其它视频监控领域。

  一季度,微创光电营业收入2436.22万元,同比增长114.6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362.53万元,同比减少40.15%。(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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