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8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发布公告,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新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情况。警示函指出,李新配偶林春丽在2021年4月21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存在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根据警示函内容,林春丽在上述期间累计买入12500股,卖出12900股。山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李新出具警示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监管机构要求李新引以为戒,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家家悦在公告中表示,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上缴公司,相关情况已在公告编号2024-017中披露。李新对收到的警示函表示接受,并对本人及亲属的短线交易行为表示歉意。家家悦承诺将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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