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9日电 北京证监局网站29日消息,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石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宋春静被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指出,经查,宋春静在2013年6月27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对福石控股的持股比例从19.54%变动为7.96%,权益变动比例达11.58%。宋春静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义务。

  北京证监局认定,宋春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宋春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一季报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宋春静为福石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10%。

  福石控股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北京首家重整新生上市企业,致力于打造“营”“销”并重、人与科技并行的全链路营销科技公司。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福石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同比增长5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55.25万元,同比收窄94.04%。

  财务方面,5月29日,福石控股收平报2.43元,最新市值23亿元。(中新经纬APP)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