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何明华 邱芬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出台《兴边富民边境地区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在防城港市的防城、东兴,百色市的靖西、那坡,崇左市的宁明、龙州、大新、凭祥等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开展康复辅具配置和康复训练服务。

方案提出,到2026年,广西边境地区特殊残障群体的康复需求基本满足,康复救助机制基本建立,康复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残障群体生存状况有效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年行动期间,自治区民政厅将每年筹措资金实施三个服务项目。一是实施“福康工程”精准康复项目,为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低收入人群(特困、低保、防止返贫监测、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等对象)中的肢体功能障碍者配置假肢、矫形器及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具,从中筛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二是实施贫困老年人听力康复服务项目,为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低收入人群中的听障老年人配置助听器。三是实施特殊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为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0—12岁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民政服务对象家庭中的残疾儿童提供两项免费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配置个性化矫形器、共享辅具(服务对象和项目采购人分别拥有康复辅具使用权和所有权),为具备康复指征的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据初步统计,今年将为1000余名残障对象提供康复治疗、康复服务,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有效提高边境地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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