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申子仲

3月19日,一纸限期拆除的《通知》,让正式开业才5天的儒林临时农贸市场,顿时陷入困境。3月21日,当地城管执法带着一台钩机来到市场,尽管由于商户的阻止,市场未被拆除,眼下的商户经此折腾也着实无心踏实经营。那么,这个市场的建设,究竟是否存在着违建呢?

一纸拆除通知

王华东提供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是这么说的:

“位于明山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侧区域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至今未能提供该处建筑物的相关手续。我局也未查询到该建筑物的规划、建设等手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四条之规定。”

《通知》还表明,根据南阳市城市建设需要,现通知该区域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单位)于2024年3月21日前清空物品并自行拆除。

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南阳市制止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行为暂行办法》(宛政(2014)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将组织相关单位,调配执法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单位)承担。

《通知》落款分别是汉冶路街道办、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商户阻止,市场暂未拆除

“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我当时就懵了。”王华东说,收到通知第二天,他就拿着相关文件,赶到了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法规科。“当时没有得到明确解释,他们让我回去等通知。”

3月21日下午,当地城管执法带着一台钩机赶到了市场。王华东说,他当时没在场,市场商户与执法人员僵持不下。

“商户们是我招来的,也都交了租金,我不赔钱,他们肯定不会搬。可没人赔我钱,我也拿不出来钱赔商户,现在我还欠着一堆工程款没结呢。”

和王华东一样“失算”的,还有儒林临时农贸市场的一众商户。

3月22日中午,大象新闻记者现场看到,因为无人光顾,市场异常冷清。商户们扎堆在大门口,七嘴八舌热议着。

按照商户们的说法,21日,当地执法人员带着钩机,是下午2点多到的现场。商户们力阻钩机进场,双方一直僵持到下午4点左右。

有商户用手机拍下了现场视频,商户们表示在没有得到赔偿之前,不能一拆了之。现场众多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保持了缄默,其中一位身穿便装的工作人员力劝商户们不要妨碍执法,让商户报警找老板协商赔偿。

当天,市场未能拆除。

“我可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的”

那么,市场是否如《通知》所说属于违建?市场建设是否程序合法?

“我可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的。”王华东向记者出具了两份文件——一份是今年1月9日,南阳市宛城区城管委办公室《关于申请第二批临时农贸市场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一份是1月22日,南阳市城管委办公室《关于宛城区申请设置第二批临时农贸市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请示》文件中,立意是“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引导商贩进店进院经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批复》文件中,南阳市城管委办公室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请严格按照设置方案和相关要求,不得多层设置,不得设置朝外门门面店铺”“该临时市场设置方案自批复起暂定为叁年”。

记者注意到,儒林农贸市场内的30多间商铺,均为大门面对市场院内的单层平层结构,无一间朝外的临街门店,也无一间多层,符合《批复》指导意见。

市场中央的敞棚水泥台面,无偿提供给街头菜贩进场,也符合《请示》立意。市场入口的门头标识,是醒目的金属大字“临时农贸市场”。

商户们希望有个说法

“开业那几天,我们无偿提供的蔬菜货台,最多能吸引9家流动菜贩进院经营,现在都走了。”王华东说,“我实在想不明白,既然要拆,为何当初还催着我建?”

被王华东招来的众商户同样想不明白。

卖干菜调料的裴先生投资了10多万元,冰柜、冰箱、加工设备都是新买的,连进货的三轮车也是新的。

他承租了市场内3间门店,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46800元。拖家带口的裴先生为方便工作和生活,甚至在市场附近也租了住房,也是一次性交足了一年房租。

卖活鱼活鸡的商户蔡女士,原先和老公在当地其他地方做生意。因为老公患有尿毒症,须常年做透析,又因为市场离中心医院比较近,这次专门赶来“投奔”。两口子租了两间店铺,租金已经交了35000多元,“刚开始生意还行,这么一折腾,也没人来了,鱼死了100多斤,鸡子也死了10来只。”

卖手工馍的吴先生,连买机器、进材料,带上交租金,进场扎本80000多元,本想着大干一场,“现在很想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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