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1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24号)显示,因未按规定报送报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一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罚款35万元。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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