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529日报道,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项新法律规定,警察“执行执法任务”期间,在警察命令其后退后的情况下,故意接近警察25英尺(7.6米)以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据报道,根据该法律,任何人被判定“明知或故意”接近“合法执行公务”的警察,并被命令“停止接近或撤退”后,将面临最高 500美元的罚款、最高60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该法律由共和党人、路易斯安那州州长杰夫·兰德里于周二签署,将于8月1日生效。

报道称这项法案的反对者担心该法案可能会妨碍公众拍摄警察的能力,而这一能力越来越多地被用来追究警察的责任——包括在弗洛伊德被杀案等备受关注的案件中。而支持者认为,这项法律生效后会创建一个缓冲区,以帮助确保警察的安全。

去年,一项几乎相同的法案被时任州长、民主党人约翰·贝尔·爱德华兹否决。爱德华兹称该法案“毫无必要”,并表示该法案可能被用来“阻止行使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

曾在美国陆军服役、父亲是警长的爱德华兹在去年的否决声明中说道:“我们每个人都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可以自由观察公务人员在公共场合和公务范围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无论是执法人员事件的目击者、与执法人员互动的个人还是新闻界人士,对执法人员的观察对于提高透明度都是非常宝贵的。”

路易斯安那州法案的起草人、州众议员布莱恩·丰特诺特表示,起草该法案是为了让警员“安心地在安全距离内完成工作”。他表示,“在 25 英尺的距离内,当我实施逮捕时,那个人不能朝我脸上吐口水。他在25 英尺外用啤酒瓶砸我后脑勺的几率肯定要比他坐在这里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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