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8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相关情况。

公告显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DC20241388号补偿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就公司与其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21年6月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人为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被申请人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显示,万达影视2022年度业绩不达标受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请求裁决免除或减免申请人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责任。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最近12个月,除上述涉及的仲裁事项外,万达电影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5361.8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7%,主要类别为租赁合同纠纷、影视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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