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林宋)“生前预嘱”的话题颇受关注。“生前预嘱”纳入地方性法规已经一年多,实施情况如何?

“十多年来,生前预嘱的理念在众多学者及医学专家不懈努力下,得到更广泛的普及。但生前预嘱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挑战。”4月6日,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睢素利教授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目前,广东深圳推行的“生前预嘱”还仅以法律框架形式存在,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在未来的实践中探索与确立。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将患者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纳入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

一位老人写下了自己的生前预嘱。江苏省老年病医院 图

杜芹是深圳首位“生前预嘱”签署人,她在接受央视新闻《东方时空》采访时表示,如果医疗条件以及疾病情况让自己不得不去抉择,她会选择放弃一些不必要的治疗,在愉快的状态下终结生命。由于律师的工作身份,杜芹平时接触到不少来咨询“生前预嘱”的人。签署一年多以来,在她的影响下,前后有10多人签署了“生前预嘱”。

“如果我的家人处在生命终末期,我肯定会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尽力抢救,因为还是不想放弃可能存在的一线生机。”来自深圳的刘华(化名)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如果亲人自己想要“安详离去”,还是会尊重其决定,但自己会非常愧疚和痛苦。

睢素利表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和亲属在医疗决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愿时,家属的意见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如何在尊重患者自主权与家庭传统之间找到平衡点,是生前预嘱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北京市委副主委姚卫海带来了关于“生前预嘱”的提案。过去一年中,姚卫海通过走访调研发现,虽然生前预嘱的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但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宣传力度有限,法规制度缺失等因素,目前注册签署生前预嘱的人次只在5万左右,与我国人口基数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睢素利建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例如意定监护等方式,来确保患者的生前预嘱得到有效执行。意定监护允许患者在清醒时选择一位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负责在必要时帮助患者落实其生前预嘱。这一做法有助于减少家属在面对艰难选择时的压力,同时也更加尊重患者的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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