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实习生 王蔓蕾)5月20日晚间,联创股份(300343)披露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洪国、时任总裁齐海莹、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安智遭到山东证监局警示。

公告显示,联创股份于2019年3月25日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投”)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北京信投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进行增资,累计金额不超过3.8亿元,后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投按协议实际支付增资款8888万元,并获得华安新材9.999%股权。公司仅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未及时披露《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及后续实际增资情况。

联创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联创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李洪国、齐海莹、胡安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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