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吴春波】5月13日,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官网公布了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

同时,针对参与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审计的三位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和胡志刚,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0万元、80万元和40万元。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认为,大华所在审计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上述处罚。

同日,大华所官方微信5月13日下午4点31分发文称:“5月10日,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向大华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我所在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未能勤勉尽责,依法对我所及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我所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自觉接受各监管机构、企业客户及社会各方的监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在全所范围内组织深刻反省。”

“作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此次处罚,反映了我所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面前存在的差距,在风险意识、内部治理、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大华所表示。

据悉,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拥有注册会计师1500余名,其在国内的服务网络遍布全国31座核心城市,逾八千名专业人员随时响应客户需求。

大华所官方微信发布受罚信息当天晚间,山西汾酒、甘李药业、隆辉股份、国新能源、*St慧辰、松炀资源、St洲际、光韵达、坤彩科技、远东传动、嘉和美康、海欣食品、中原内配等公司集体发布公告,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这些上市公司取消的议案均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按照公司原计划,其拟续聘/新聘大华所为2024年年审机构。但如今,这些公司均放弃了原计划。

今年1月2日,金通灵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其中提到,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 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此举导致公司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大华所对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大华所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均将金通灵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与建造合同相关的风险评估程序和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2017年至2022年与建造合同收入相关的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未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方面,《试行意见》提到:一是建立对中介机构的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督导检查保荐机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履职尽责情况,抓好责任追究和跟踪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坚决立案稽查;二是持续运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促进提高执业质量;三是督促中介机构切实扛起防范财务造假的责任,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确保财务数据符合真实的经营情况。

责编:陶纪燕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