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海通证券存在未审慎评估个别股票质押合约标的证券的风险,股票质押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未审慎评估个别股票质押合约融资资金用途等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未审慎开展收益互换业务,与风险管理需求不足的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别风险债券投资内部控制程序不健全,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业务范围等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合规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规定,监管局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海通证券应于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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