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济钢顺行”)被罚,处罚机关为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处罚信息显示,济钢顺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此,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济钢城市服务公司罚款0.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370100202400088。

据了解,济钢顺行此前曾收多张罚单。2023年9月19日,该公司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被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罚款0.5万元。2022年6月22日,该公司又因“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罚款0.3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济钢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韩晰宇,公司的大股东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据济钢集团官方网站介绍,济钢顺行主要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公务车租赁服务、车辆维修与保养、新能源充电场站运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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