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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向卖家收基础软件服务费:费率0.6%,9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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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科技 7月27日消息,7月26日,淘宝宣布自2024年9月1日正式向平台卖家收取基础软件服务费,费率0.6%。
具体收费细则为:对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即买家完成确认收货)的订单,淘宝按“成交额 x 0.6%”收取基础软件服务费。“成交额”是指“确认收货时交易订单的交易额(以平台交易系统记录的交易额为准)”。若订单确认收货后发生退款的,淘宝不支持就退款部分向卖家退还已实时划扣的基础软件服务费。
淘宝针对下述情形制定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的优惠政策:对年确收成交金额小于等于12万的卖家,淘宝支持全额返还该年度卖家已支付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 对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确收成交金额大于12万且小于等于100万的卖家,淘宝将向卖家发放阿里妈妈优惠券,面额为该年度卖家已支付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的50%;对店铺主体为公益机构的卖家,淘宝不收取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对2025年12月31日前确认收货的交易订单,淘宝就部分类目商品的单一子订单向卖家收取最高60元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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