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两起遗产案引起网友们的大量讨论!都是房产和存款没有继承人,法院判决归国家的案例。

一则是北京交通广播报道的,41岁的北京单身女子去世后没有直系亲属,因为没留遗嘱,她的价值百万的房子没有判给姑姑舅舅等旁系,而是收归国有。

另一则是上海一位老人同样是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留下遗嘱,430万的存款中有130万判给帮过他的堂弟,剩余的300万存款和一套房子判归国有。

对于此事评论区两极分化。

有人认为不判给亲戚是对的,因为有些亲戚也没帮过什么忙,充公可以为国家经济建设助力;一部分人认为,就算非直系亲属,那也是亲戚,这份血缘应该尊重。

其中还有关于判决的不满,提出了质问:假如老人们留下的不是存款和房子,而是债务,那么是否国家也承担这份债务?

但最后都集中到了一点:这些老人们没有子女,这究竟是不是悲剧?

小编个人认为继承财产要不要孩子完全是两个概念的。

生不生孩子取决于一个人对于自己状况的评估,也有充分的选择权。

在中国传统概念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封建意识的主导,是在用一种意识理念来绑架人们的自由。而进入了新时代之后,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享有自己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权和生育权,因此,丁克家庭的比例呈上升的趋势。

不生孩子的人大概会有两种思想。

一种是他们有经济条件生孩子,却并不认同传宗接代是必然要履行的任务,把父母夫妻孩子全都当作个体。因此,有一辈子人没有必要去后辈子事儿的想法,自然乐得自己潇洒自由。

另一种是没有生养孩子的条件,也不想生出孩子来重复自己这样不满意的人生。认为把孩子生出来,不仅自己有负担,同时也是给孩子增加了负担。

所以生孩子这个问题跟继承财产并没有直白意义上必须产生的交集。而认为不生个孩子,赚了那么多的钱又有什么用的人,实在用自己的价值观去矛盾,旁人或者是社会的价值观,这样其实是比较狭隘的。

生和不生,都理应受到尊重,这才是一种对待享有个人权利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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