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新京报刊发调查报道《卧底茉酸奶:原料过保质期40余天仍使用,闻出馊味才废弃》。新京报制图 师春雷 代文佳
| 马小龙
原料废弃的标准,取决于店长的嗅觉;青稞、燕麦、奶基底、榴莲果泥、米布丁、椰肉泥和椰肉丁都是过期的,有的原料过保质期40余天仍使用,有的水果闻出馊味才废弃……
今年2月至5月上旬,新京报记者随机应聘进入北京多家茉酸奶加盟店,发现这些店铺存在诸多问题:更换效期标签,不按时报废原料,或根本不使用效期标签;常温存放应冷藏的水果,水果变色、出水后,仍接着使用;偷工减料,不严格按照配料表足量放料;用工不需要工作人员提供国家强制要求的餐饮人员健康证明等。
一家主打添加新鲜水果现场制作、号称“用料考究”的酸奶饮品,却用过期原料、有馊味的水果以及偷工减料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这种伤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引发关注。而且,从报道看,涉事店铺这样的操作显然已经“常态化”,这不禁令人生疑:这样的“用料考究”,究竟“考究”在了哪儿?
且不说这样的做法有违基本的商业原则,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与健康,此举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涉事店铺这样做无疑是为了节约成本。不过,这种短视行为,虽然可能在短期内节省成本,但长期来看,这无疑将损伤涉事企业的品牌形象。
众所周知,在同类饮品中,茉酸奶的售价并不算便宜。涉事商家一边使用高售价为自己背书,一边却使用过期原料和有馊味的水果。对这样的做法,显然不能只停留于道德层面的指责,法律应该及时发挥积极作用,监管部门也该有效行动,对涉事店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
从报道看,涉事企业内部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制约手段,但这些手段在现实中却形同虚设,加盟店铺稍一动“歪脑筋”就绕过去了。比如,为了规避内部的检查制度,涉事店铺就采用了“分时段更换效期标签”“不贴效期标签”等手段。对此显然要加以重视。
现在,相关恶劣做法已经被曝光,涉事企业要做的,是正视问题,并积极整改。对媒体曝光的内部管理漏洞,涉事企业应该及时反思,举一反三,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日常检查层面打好“补丁”,进一步提升加盟商违规成本。
不管是什么食品,消费者“喝了拉肚子”都并非小事。不论是商家还是监管部门,都要树立起“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意识,不能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唯有如此,方能持续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马小龙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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