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并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要求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该通知中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的发展。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为1259亿元,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56%,2023年约为1613亿元。预测2024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将达到2152亿元。

5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1亿个11位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专用于车联网业务。车联网专用号码的落地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服务车端数据的传输与通信。工信部将不断提升码号资源管理水平,持续跟踪产业发展态势,适时补充码号资源,发挥信息通信业赋能作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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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涛 梅雅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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