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六年的吉利和威马因员工“跳槽”而产生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终于在今日迎来了终审判决,该案也被看作是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

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案原告(吉利)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

2018年,吉利发现其下属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其中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涉案技术秘密。

对此,吉利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侵害了吉利涉案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威马赔偿吉利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之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故作出6.4亿余元的赔偿判决,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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